|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2425/2025-1010414796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 文 号 | 浙建建发〔2025〕1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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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第一届长三角区域工程造价管理一体化发展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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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工程造价专家在加快长三角区域工程造价管 理一体化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成立长三角区域工程造价管理一体化发展专家库的通知》(浙建建函〔2025〕4号)有关要求,经过自愿申报、两轮推荐、公示汇总,最终确定80人入选第一届长三角区域工程造价管理一体化发展专家库,现将成员名单予以公布。为与长三角区域工程造价管理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同步,第一届专家库成员聘期为2025年10月至 2029年12月。 附件:第一届长三角区域工程造价管理一体化发展专家库成员名单 第一届长三角区域工程造价管理一体化发展 专家库成员名单.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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