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暨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工作交流视频会


发布时间: 2025-08-19 16:27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进燃气安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8月15日,省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工作视频交流会,总结复盘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研究推进下一步工作重点。省建设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吕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昭晖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推动燃气安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但还存在设施设备环境“硬伤”、隐患排查规范性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要锚定全年目标任务推动工作落实落细,推动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会议强调,燃气安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发展大局,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深入推进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扎实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加快推进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问题厂站整改销号。对已排查出的老旧管道和问题厂站,按照“能早则早”原则,尽快完成,进一步健全燃气管道维护机制。二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安全间距不足、防爆设施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排查燃气厂站安全隐患。三是切实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化规范化建设,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履行入户安检、随瓶安检等供气服务职责。四是统筹推进城乡供气一体化建设,聚焦“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做好供气基础设施延伸覆盖范围。五是强化数字赋能推动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摸清行业设施底数、问题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分级机制,推行智能监管,强化责任追溯,推动城市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型。

会上,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作了工作要求,杭州市、温州市、台州市、丽水市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作了交流发言。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燃气协会以及燃气企业代表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同志在各市分会场参会。(厅城建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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